仍未回應自直接詢問 Henrik H. Christiansen 是否持有博士學位那一刻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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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札記 013

關於人臉,說幾句

很嚴肅的幾句:演員不能自己動手,把自己從故事里剪掉。

公開及專業肖像拼貼

有一種私隱,只有燈光換了方向才會出現。

照片放在公司宣傳冊、官網、LinkedIn、投資者簡報或會議舞台上,旁邊配一段文字,解釋照片里的人為什麼值得信任,誰都歡迎。在那個場景里,這張臉並不私密。 它就是推介的一部分: 一件刻意建立信心、權威和辨識度的工具,而且一次又一次,用的正是這個功能。

等同一張臉出現在獨立記錄後續事件的文章里,它忽然就神聖不可侵犯了。

本項目對私人生活沒有興趣。不需要家庭照、孩子、度假、病歷,也不需要隔著誰家窗戶拍的照片。我們關注的是公開及專業行為:誰創辦、持有、代表、提供意見、簽字、承諾和說服他人。故事有登場人物,是因為事件本來就有人參與。

可信度也是故事的一部分。它不會憑空出現。有人把姓名、面容和專業地位放在公司、說法或交易旁邊,好讓別人相信。信任,就是這樣借出來的。

後來離開,不會抹去曾經在場的那段時間。

在記述那段時期時被點名,本身並不等於被指控。它只說明,一個有資料記錄的角色,對理解事情經過有意義。誰認為記錄有誤,都可以更正日期、質疑引文、提供文件、解釋角色,或提出事件的另一種敘述。每一項回應都會閱讀、核查;相關資料要求更正時,記錄就會更正。

如果一個人要求刪掉自己的臉,卻說不出任何事實錯誤,也沒有指出任何對私人生活的侵擾,那就是另一回事。

那不是更正,不是否認,也不是另一版本的事件敘述。
那是反對別人,在自己已無法控制的語境里,認得出自己。

曝光,沒有單行道。 一個人不能先憑姓名、照片和專業聲譽吸引投資、贏取合同、招募員工或說服他人信任自己,然後恰好在有人開始審視後續發展時,突然發現自己有匿名權。這不是私隱。這是在要求:推銷時繼續露臉,留下記錄時就把可見度取消。

因此,本項目的立場很簡單。私人生活繼續屬於私人,真實錯誤會更正,具體法律異議會按實質情況審視。但只要某人的公開及專業行為與本故事有實質關聯,就不會因為燈光變了方向,而從故事里被刪掉。

感到不舒服,可以理解。但那不是編輯否決權。

回應的門依然開著,記錄依然開放。人臉,也繼續留在故事里。

附言。 親愛的讀者,你大概猜到了,這篇看似泛泛而談的文字,其實事出有因。用不了多久,我會解釋為什麼非寫不可,也許展示促成這篇文字的往來函件,並正式提出一些問題。畢竟,把事情擺到光下,不是本項目的副作用。
那正是目的。